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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[TA谈移民]在德国某AIRGUN论坛上看到的图片让我有点感慨

已有 1008 次阅读2021-12-28 22:51

我在德国AIRGUN论坛上看到了一个在中国生产但仅在德国合法销售的气步枪(图在文末)。我估计大多数人都不相信中国现在竟然还有民用武器厂商,毕竟在中国,持有玩具枪都是刑事犯罪,更别提这种动能可以达到7.5焦耳的“高性能”气枪了。备注:7.5焦耳看起来很猛,比中国的刑事犯罪标准1.8焦耳/平方厘米高出太多(71米/秒的0.2克的6毫米塑料球的能量大约是0.5焦耳,折合到比动能大约是1.78焦耳/平方厘米,这是大多数儿时能买到的塑料玩具枪的能量上限),但如果被发射物是钢珠,打在硬木砧板上,只能留下一个浅浅的坑。要用钢珠打穿厚度为2厘米硬木砧板,起码需要20焦耳的能量(这大约是世界上威力最小的子弹“6mm Flobert”的初始动能)。说真的,如果中国允许无犯罪记录的人合法持有能量在20焦耳以下的气枪,好处绝对多于坏处。这将是一个拥有巨大需求的新行业,市场价值保守估计也有上百亿人民币,上游下游加起来起码可以带动数百万人就业。其实别说20焦耳,就算是2000焦耳又能如何?现在早已经不是小米加步枪就能改朝换代的时代了。如果有几支破枪就能翻天,印度岂不是只要给每个“贱民”发一支枪就可以统一南亚次大陆?难道美国“红脖子”人手几只枪就可以“杀去华府夺了鸟位”然后再度拥立川普?

忽然想起一个笑话《一个普通德国人的周末活动在中国能判多少年》:早上去Kasino和亲戚怡情(赌博是违法行为,如果做庄则涉嫌“开设赌场罪”),中午去Waffengeschäft买两支CO2-Waffen以及五盒铅弹和朋友比赛(涉嫌“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”,五盒铅弹=2500发铅弹,属于上述罪名的加重情节),下午去Bordell叫仨妹子一起保健(嫖娼是违法行为,如果超过三人则涉嫌“聚众淫乱罪”),晚上在网上骂Bundeskanzler是混蛋(涉嫌“侮辱罪、诽谤罪”),睡前拿出Marihuana让自己爽一下(涉嫌“非法持有毒品罪”)。虽然上述某些行为在道德层面上并非好事,但是如果在中国做了这些事情,就可能要坐十几年(甚至一辈子)牢,这让人不寒而栗。换句话说,中国人和德国人都是人,为啥在德国做这些事情属于“普通行为”,而在中国做这些事情就属于“罪大恶极”呢?


说实话,我认为国内的立法者在“管枪”方面已经走火入魔了,他们已经完全分不清玩具、体育用品和武器的区别了。我通过了解欧盟各国的《武器法》,以及和欧盟各国的射击爱好者交流,制定出了个人认为合理的枪类物品分类表(根据“初始动能”而不是“初始动能密度”分类):
1、1焦耳以下:玩具(不受任何限制)
2、1~2焦耳:受限制的玩具(禁止全自动连发)
3、2~20焦耳:体育用品(国营专卖实名购买、禁止全自动连发、禁止随身携带,运输时必须存放在上锁的容器里)
4、20~100焦耳:受管制的体育用品(国营专卖实名购买、禁止全自动连发、集中保存在受省政府监管的体育场所里)
5、100焦耳以上:武器(只允许军警持有,或者只允许个人在离岛内经考证后合法持有,比如统一后的台湾省)

如果有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巡查网警等看到这篇文章,希望可以帮忙转发或“向上传达”以上内容。我希望能早日看到中国版的《武器法》问世,让射击爱好者不用移民也可以放心、安心地玩耍!


下面就是德国枪械爱好者上传的图片,估计能馋得国内的军迷直流口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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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人

握手

鲜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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